公安局传唤算自首吗
公安局传唤并不算自首。
1.自首是指在司法机关尚未学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或者虽已学会但证据不足的状况下,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
2.《刑法》第六十七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而被公安局传唤,总是意味着公安机关已经学会了肯定的犯罪线索或证据,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同意询问。
3.这样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并不是出于主动,而是被动地同意传唤,因此不符合自首的“自动投案”要件。
4.自首还需要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我们的罪行。假如被传唤后,犯罪嫌疑人未能如实供述,或者有所隐瞒,那样同样不可以认定为自首。
2、传唤后如实供述算自首吗?
找法网提醒,传唤后如实供述,是不是算自首,需视具体状况而定。
1.传唤本身并不拥有强制性的约束力,而是一种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同意询问的法律程序。
2.假如犯罪嫌疑人在接到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我们的罪行,且这一行为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即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那样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首。
3.应该注意的是,假如公安机关在传唤前已经学会了足够的证据,或者犯罪嫌疑人是在被采取强制手段后才如实供述的,那样这类状况下一般不可以认定为自首。
因此,传唤后如实供述是不是算自首,需要依据具体案件的状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