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是相对于标准工作制而言的一种特殊工时规范,它是指劳动者没固定上下班时间限制,因生产特征、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工作职责的限制,没办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使用的一种工作时间规范。
用人单位推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可以参考生活、生产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不再拘泥于早九晚五的固定上下班模式。但有的劳动者对不定时工作制产生错误理解,觉得在不定时工作制下自己什么时间上下班由自己安排,不再受企业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假如企业一边推行不定时工作制,一边又搞考勤打卡,等于是变相搞固定工时制。
笔者觉得用人单位对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推行考勤,可能基于以下缘由:
1、推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目的是为便捷劳动者灵活安排上下班时间,但实践起来是存在各种问题,别有用心劳动者以此为由迟到早退,致使单位管理失灵。用人单位基于管理的目的,对推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需要考勤打卡,一方面是行使单位管理权,其次是监督劳动者完成应尽的工作和基本的工时。比如(2019)浙0191民初3517号判决书中,法院觉得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仍应当服从被告的合理工作安排。被告需要原告“不出差时需要到岗,严禁迟到早退”均是合理工作安排,原告应予以服从。
2、不定时工作制,并不意味劳动者没工作时间限制。不定时工作制本身隐藏一个基本工作时间需要。譬如一周内劳动者应当工作满40小时,一个月应工作的总工时数167小时(20.83×8)。对不定时工作制,应当理解为劳动者保证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167小时)法定工作总时间数,但工作时间如何安排,则由劳动者自己合理安排。实践中怎么样确保劳动者完成法定最低工作时间呢?采取考勤打卡是一个最基本的管控方法。即便劳动者上下班打卡时间不做硬性需要,但统计劳动者一个统计周期内是不是完成法定工作时间,是非常有必要的。
推行不定时工作制,并不等于劳动者可以完全放飞自我,没工作时间拘束。因此,用人单位为管理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出勤问,设置考勤打卡,也是管理的基本需要。